部门公告
关于发放2025年度第四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示
- 信息来源: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1-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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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5〕4号)、泰州市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6〕2号)等文件精神,自第四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后,截至2026年1月13日,共受理审核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15台,根据乡镇上报,结合机具核查,现将2025年度第四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21.86万元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附件:兴化市2025年第四批(国债资金部分)农机报废更新公示表.xls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