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事项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兴化市千垛镇缸顾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变更为陆金锋。
2.“兴化市兴东镇西鲍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周荣。
特此公告。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