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告
千垛镇蜈蚣湖养殖场塘口种植发包招标公告
  • 信息来源:兴化市千垛镇
  • 发布日期:2024-12-0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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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和镇政府关于“退渔还湖”的工作要求,千垛镇蜈蚣湖养殖场将其所辖的下列水面对外公开招标承包种植水生植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千垛镇蜈蚣湖养殖场。

二、招标范围:千垛镇蜈蚣湖养殖场东南塘、西南塘、西北塘、东北塘。

三、招标水面用途:种植水生植物。不得改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承包期限:

东北塘:2025年2月5日-2030年2月5日

东南塘、西南塘、西北塘:2025年2月5日-2027年2月5日

五、标底数额及承包时间:

东北塘承包期限五年:(自2025年2月5日-2030年2月5日止);东南塘、西南塘、西北塘承包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5日-2027年2月5日止)的承包金标底价,按照每年每亩450元计算,报名时一次性缴纳标底承包金(附明细);

六、招标各塘口编号(原养殖户)、面积(亩)、东北塘、东南塘、西南塘、西北塘承包金标底价(元)、投标保证金及资产评估价:详见附表《千垛镇蜈蚣湖退养还种公开招标明细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凡报名竞标人员需办理报名手续,方可准许参加招标。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所报塘口(标段),向兴化市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足承包金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和资产评估价(具体数额详见表格)。单位:兴化市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3212812101201000000128;开户行: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千垛支行。

报名地点: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16:30。

2、报名竞标人员所缴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东北塘、西北塘资产评估价等下轮承包者中标返还),未中标者与标底价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竞标人员只能在报名竞标的塘口参加竞标,不得参加其他塘口的竞标。

4、合作经营期内,涉及到政府征用建设需要,合作经营方必须无条件退让塘,并退还剩余承包期内的承包金(按天计算,不计息)。

5、承包塘到期后,经养殖场出具让塘手续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6、按公告面积,不丈量,合作经营期内,承包合作经营方不擅自做圩,不对外出土,不得改变塘口现状。

八、竞标时间及地点:

上述标段于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按照东南塘、西南塘、西北塘、东北塘顺序及各塘口编号分塘口依次进行竞标。每一位报名竞标人员最多只能带1人进场。

九、竞标方式:最高价中标法,明标暗投。现场竞标时一律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缴到账金额(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前)或现金为准。如中标方拒绝签订合同,中标无效,由次最高报价者中标,前一中标方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发包方原供电线路只供应生活用电,不再供应生产用电。承包方也不得自发电。其他事宜详见《种植承包合同》。

2、本公告在兴化市政府网站发布

3、请有意竞标者按时报名取得竞标资格,并准时参加招标。

4、本公告千垛镇农村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联系人:朱先生13505266815;薛先生18252679348;

特此公告

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3日

千垛镇蜈蚣湖养殖场退养还种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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