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大垛镇
- 发布日期:2026-06-05 09:40
- 浏览次数:
招标人:兴化市大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集镇办)
项目名称: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兴化市大垛镇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保障“菜篮子”工程民生服务属性,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与公共利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决定对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2.标的物概况: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兴化市大垛镇农贸市场(位于兴化市大垛镇文化路,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面积为估测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的一年期经营权。市场内地坪、钢结构大棚、天沟下水、四周防雨板、杀鸡棚门面卷帘门、公厕、市场内标识标牌等内部设施现状完备,并要求维护好农贸市场北侧便民服务点的秩序和卫生保洁。
3.承包期限:一年,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承包人获得上述农贸市场的经营权,负责承包期内的全面运营、管理、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按约定向招标人缴纳承包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办公室。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指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授权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26年6月8日起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请提前与联系人预约。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周边环境及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和履约的风险,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投标人基于现场踏勘所作出的判断、推论及决定不承担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兴化市大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兴化市大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3.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 承包费及中标方式
1.承包费底价:人民币80,000元/年(人民币捌万元整每年)。
2.中标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投标。
八、 主要合同条款摘要
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合同》。主要合同条款意向如下,最终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1.经营责任:承包人须合法经营,不得经营与农贸市场无关的业务。负责承包期内市场及周边(便民服务点)的卫生、保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全部管理责任,并承担所有水、电等费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检查。
2.设施维护与产权:承包期间,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承包期满或合同中途解除后,市场内一切设施(含承包人投资建设部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
3.摊位租金管理:承包人制定摊位租金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农贸市场的公共服务属性,结合历史租金水平及周边市场情况,方案须报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年支付,首期承包费于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后续年度承包费须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到位。
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承包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市场正常运行满6个月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退还30,000元;剩余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于承包期满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6.经营权转让限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经营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九、 投标人须知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兴化市大垛镇农贸市场公告栏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亦通过上述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及第五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质疑的,须在2026年6月12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大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集镇办)
地址:兴化市大垛镇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3905269203
现场报名及文件获取地址:兴化市大垛农贸市场办公室
兴化市大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