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戴南镇
- 发布日期:2026-04-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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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NZ202602002
本中心受兴化东南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持有的两处场地资产的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概况
标的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挂牌价格(元/年) | 租期(年) | 租金支付 | 保证金(元) | |
地址 | 场地总面积(㎡) | |||||
1 | 原天华公司西侧场地 | 21000 | 147000 | 3 | 一年一缴,先缴后用。 | 40000 |
2 | 原天华公司西侧场地(东首) | 2200 | 15400 | 3 | 4000 | |
3 | 原顾中河路西侧场地(南北路(含)以东) | 16200 | 202500 | 3 | 50000 | |
注:1.面积为估测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查看现场。 2.标的具体边界、范围以出租方提供的示意图及现场放样为准。 | ||||||
二、招租事宜
1.本次公开招租仅明确场地的总面积、地理位置、标的划分及核心使用范围等基础要素,场地内地面平整度、附属设施状况、周边配套条件等均不纳入招租评估范围,亦不构成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勘察场地现状,参与竞租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场地实际情况,后续不得因上述未列明事项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关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咨询相关手续等,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各个标的要求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本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项目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规完善相关配套并承担一切费用,租赁期满退租时,出租人不对相关费用予以补偿;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自有物品,若未按时清理,出租人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
4.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对资产擅自处置,不得改变资产现状,不得造成安全隐患,承租人未经出租单位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资产。
5.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人支付。
6.租赁期内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7.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租人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本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8.经营业态要求:
(1)限定经营业态:两处场地仅限用于交通物流及配套服务,具体包括:货运车辆临时停放、简易维保、接驳配货;驾校场地教学及车辆停放;物流货物即时装卸中转、信息对接;车辆基础保洁及少量合规车用耗材零售;配套便民亭简餐日用品零售、集装箱移动办公。所有经营须合法合规,需办理许可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费用与责任自负。
(2)统一禁止行为:严禁私自搭建固定建筑或临时仓库;严禁货物、材料等物品长期堆放;严禁车辆大修、喷漆、拆解及污染环境作业;严禁理财融资、危化品经营、废品回收、露天烧烤等;严禁转租转借、擅自改变场地性质及破坏附属设施(如需场地硬质化,需按相关规定申报后实施);严禁一切违法违规活动。
9.其他管理要求: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按时进场、按经营方案运营,不得超许可业态经营,并维护场地秩序与安全,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出租方有权对场地使用及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承租方违约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退租金及相关费用并追究违约责任。若因出租方规划调整、国有资产统筹或政府政策等非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需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无条件退场,出租方不予补偿,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
10.其他事项见合同要求或双方另行议定。
三、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竞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相应承租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2)签订竞租承诺书;(3)按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
2.竞租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四、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按照招租标的概况表格中对应标的的保证金金额。
2.缴纳要求:竞租人参与竞租,需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对应标的的竞租保证金足额汇入兴化东南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其中,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缴纳,保证金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缴纳金额不足或缴纳账户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取消竞租资格。
3.保证金处置方式:最终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流程结束、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首年租金后,按出租方财务流程予以全额退回;若承租方参与开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出租方所有。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竞租人,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在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竞租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管理科213。
六、接待看样时间、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预约时间(周六、周日除外)
联系人:沈先生0523-80858805
七、竞租方式、时间和地点
1.竞租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2:00
2.竞租方式:公告期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签约方式,成交价不低于对应标的挂牌底价;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组织现场一次性报价,报价低于挂牌底价为无效报价,按照“价高者中租”原则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若出现最高报价一致情况,采取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3.竞租地点: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214开标一室。
4.其他说明:自成交确认之日起1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组织招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对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已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查阅。
2.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围标、串标、悔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将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3.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4.各意向承租方对本项目询问、质疑,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管理科213,询问、质疑由兴化东南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时限为2026年4月28日下午5:00之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兴化东南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沈先生0523-80858805
2.戴南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方式:费先生 0523-83251093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