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2-02 16:41
-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监管、提高效能”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依法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源头管理,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安排公示如下: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规定。
执法对象:省应急管理厅和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企业名单。其中: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重点企业库名单260家、一般企业库名单340家。
执法内容及要求:
1.各级执法部门将依据安排对企业完成执法检查;
2.聚焦重大事故隐患、聚焦较大以上风险场所、聚焦事故多发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聚焦执法现场隐患管理,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
3.规范使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五步工作法”;
5.持续巩固“精准执法+优质服务”,落实“执法+普法”要求,强化“说理式”执法,指导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以高质量执法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请全市企业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