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12-2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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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服务
1、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助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兴化市级、泰州市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从2024年起参加创业基地动态管理,根据动态管理办法享受相应补贴,具体办法等待上级制定。
(2)申报兴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所需材料
《兴化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行性分析报告;用工人员参保证明;内部管理相关制度;产权证明、基地照片;入孵商户花名册;入孵商户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与孵化基地签订的协议;诚信服务承诺书。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34423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2年内新注册登记,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内,正常经营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按照房租3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租金补贴。个体工商户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万元。
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经营场地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
(2)申报租金补贴所需材料
《兴化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补贴对象的佐证材料;创业场地经营照片。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34423
3、初始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在我市近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5000元。
(2)申报材料
《初始创业及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连续6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免税企业需出具连续6个月的零申报纳税报表。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34423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在我市近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所创办的创业主体。招用5人(含)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补贴。
(2)申报材料
《初始创业及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创业带动就业花名册》;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连续6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免税企业需出具连续6个月的零申报纳税报表。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34423
5、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及贷款额度
在我市范围内创办的五年内个体经营户, 无雇工的,最高贷款15万元;雇用3-5人,最高贷款30万元;雇用6人,最高贷款50万元。
小微企业,根据当年新招用就业人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支持。
(2)创业富民贷贴息
LPR-150BP的利率由贷款人承担,其余利率由市财政予以贴息。
(3)所需材料
“富民贷”申报表、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带动就业的佐证材料。
(4)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83242014
二、就业服务
1、求职招聘服务
(1)服务对象
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2)所需材料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苏心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网站申请即可。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市场服务科 83242013
2、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2)所需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学籍证明”和公示图片等资料。由相关院校代为申报。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市场服务科 83242013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或医疗保险,可补贴缴纳保险部分的50%,每人最多可享受36个月。距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可适当延长至退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所需材料
申请人携户口本、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人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83242014
4、失业保险金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根据相关标准领取对应失业金。
(2)所需材料
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至失业科窗口申请;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先进行失业登记,再申领失业保险金。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83242012
5、企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单位社保补贴。
企业社保补贴险种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补贴标准为单位缴纳部分,吸纳就困人员补贴时间最长为36个月,吸纳高校毕业生最多可以享受12个月。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生育二孩的,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生育三孩的按照80%给予补贴,共补贴6个月。
(2)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提供《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承诺书》、《单位吸纳就困人员申请社保补贴花名册》及劳动合同。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83242014
6、稳岗返还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申报前1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裁员率符合文件要求。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2)所需材料
通过省人社一体化系统比对,无需企业提供书面材料。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83242014
三、培训服务
1、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可在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学员培训课程达标,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补贴。创业意识培训(GYB)补贴标准为35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所需材料
课程设置、课程安排、授课计划、考勤情况、考试申请、培训合格证等,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42611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我市范围内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免费技能培训。
(2)补贴标准
学员参加培训,课时达标、通过考核后,可委托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500-2600元/人。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科 83242611
兴化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83239935
3、技能提升补贴
(1)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我市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且累计缴纳满36个月,自费参加培训,取得补贴目录内的相关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证一年之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审核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2)申报方式
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3)联系电话
兴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83242012
四、人才服务
本政策针对来兴入企就业和创业企业的人才,企业不含金融、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
(1)惠企补贴
全职引进人才年薪不少于40万元,补贴企业发放年薪的30%,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长三年,总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企业柔性引进且有效申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按照薪酬的15%给予企业用才补贴(入选给予30%),每人年最高补贴20万元,最长三年;
企业首次录用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可享受一次性补贴:本科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
见习基地招收应届毕业生见习,享受100元/人/月,见习指导补贴。转正率达50%的基地,享受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2)惠才补贴
购房补贴:来兴就业创业的应届生、首次来兴就业创业且40周岁以下的往届生缴纳社保:普通本科生5万元/人,“双一流”本科生7万元/人;全职来兴就业创业且缴纳社保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不同层次,享受10-200万元购房券。
生活租房补贴:2021年6月15日后入职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享受不超过三年的生活租房补贴:毕业两年内的本科生享受800元/月;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0元/月。
应聘补贴:市外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来兴求职,给予每人500-2000元面试应聘(住宿)补贴。
见习补贴: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享受1500元/月的见习补贴。
(3)联系电话
兴化市委人才办 83236133
兴化市人社局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83238873
兴化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 83236059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