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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兴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信息来源: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4-12-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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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提高文化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文化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特制定以下年度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新征程上促进文化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

二、检查目标  

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法治宣传和法治惠民服务,提升执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文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重点领域和要害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

执法监督方式持续优化。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方式手段,加强执法数字化建设,探索新业态执法监管,提高执法监管工作质效。

队伍能力素养加快提升。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以更高标准锻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铁军。

三、检查依据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四、执法内容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底,全市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0家,娱乐场所28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1家,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7家,演出经纪机构1家,旅行社经营单位4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202家,印刷企业114家,电影放映单位11家,游泳场所20家。                                          

本年度检查计划将覆盖以下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1.各类文化娱乐场所;                  

2.各类文化经营单位;                  

3.旅行社;

4.游泳馆等体育场所;

5.其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二)执法的主要内容及监管职责

结合实际情况,本年度计划将主要检查以下方面:                                                 

1. 经营资质。检查经营单位的证照、经营范围、场地租赁等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预案等,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3. 知识产权保护。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盗版、侵权等。

4.守法情况。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限制场所、违规演出和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书籍等。            

五、检查阶段                                      

本年度检查计划将从2025年1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

1.宣传教育阶段(1月-3月):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市场的认识和理解。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旅游市场监管阶段(4月-6月):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经营、行业安全、旅游包车等,规范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和行为。

3.暑期未成年人保护阶段(7月-8月):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游戏、游泳场馆等未成年人易接触的文化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的传播,确保安全无事故。

4.大型活动监管阶段(9月-10月):加强对大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重点关注演出、展览等活动,确保活动内容健康向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网络文化市场整治阶段(11月-12月):加强网络文化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等领域,确保网络环境安全有序。
    6.其他专项执法行动阶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针对其他特殊情况或热点事件,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或者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执法工作。

六、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年度计划将采取以下检查方式和方法:             

1.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将对经营单位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台账检查。执法人员将对经营单位的各类台账和记录进行检查,包括证照、消防安全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联合检查。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检查效果和效率。

4.突击检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以防止其隐瞒或逃避问题。                       

七、检查项目  

1.证照齐全情况。检查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一致性。核实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证所载明的范围一致,是否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3.环境卫生状况。检查经营单位的场所卫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包括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噪音控制等。

4.消防设施。检查经营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消防通道的设置等。

5.内容合规性。针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6.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还将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检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检查比例                                             

检查实现100%全覆盖,定期对兴化市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逐一检查,确保监管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九、检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将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是履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法治意识,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规范执法。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自觉维护文化机关的执法形象;自觉遵守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执法时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切实按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符合相应要求。

(三)廉洁高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现象。严格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切实强化效能意识,科学安排执法时间,确保全局各执法科室的执法工作协调、高效。各相关执法科室、中队进一步细化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时间和进度,完善相关台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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