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 索引号 | 014422191/2026-108060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兴化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6-07-24 |
| 文号 | 兴发改发〔2026〕56号 | 时效 | 发布之日起生效 |
关于调整2026年第三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 信息来源:兴化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6-07-24 15:55
- 浏览次数:
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和《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发改发〔2025〕99号)规定,结合煤炭价格指数变动情况,现就2026年第三季度供热价格调整如下:
一、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6年第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价格指数817.90元/吨,折算成7000大卡标煤价格为1040.96元/吨,较上季度909.63元/吨上涨131.33元/吨,结合周边县区价格水平,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供热价格调整为239.27元/吨。
二、执行时间自2026年7月26日供热量(抄表量)起执行。
三、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3元/吨执行。
四、你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与用户协调沟通,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2026年第三季度联动供热价格平稳实施。
五、2026年5月份7000大卡标煤均价1057.43元/吨较上季度909.63元/吨上涨147.80元/吨,超过90元/吨,达到应急联动机制启动条件,考虑本次联动价格上涨,为缓解下游用热企业压力,促进供热价格平稳实施,拟于2026年第四季度疏导该应急联动价格。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