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兴化市
- 发布日期:2024-03-1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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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23年4月17日至6月28日对兴化市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0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兴化市委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全面主动认领问题,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大类41个问题,制定146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以高标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高质量整改成效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细落实。2023年10月13日、28日,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第三轮巡视省委书记专题会和集中反馈会会议精神、巡视整改有关文件,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1月10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和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真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提出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上轮巡视和审计、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巡察专项检查八个整改专项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和督查督办。市委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带头领办、亲自督办;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整改目标,推动常态长效。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真正做到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把巡视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做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锚定“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围绕省、市委全会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以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强弱项。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市委定期研究整改工作,牵头市领导每月调度整改相关事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督促各单位高标准快速度推进整改工作,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思用贯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定3年、谋8年、展望13年”的要求,结合兴化实际,围绕产业提升、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城市更新等领域,加快制定系列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12月9日召开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发布《兴化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2024年-2026年)》,2024年重点企业、2024年成长型企业、2024年新培育规上企业、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以及2024年拟开工重点产业项目清单,为今后三年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指明了路径。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中学习,其中开展现场教学1次、专题研讨8次。举办为期7天的读书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产业提升、城市更新、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面调研课题,市领导带头“四下基层”,查实情、解难题、促发展。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围绕调研课题专题研究推进,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成效。三是汇编3期《党员学习教育内容清单》,下发到基层党组织。四是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五是及时组织相关学习,十三届市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10月16日下午,市委召开研究《兴化市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招商大使)聘任办法》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市特种合金、健康食品、现代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等4个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项目招引评价标准。组建招商工作专班,发布《关于选派干部到招商引资一线工作的通知》,组建6个产业招商组,全脱产参与产业招商活动。10月26日举办2023兴化金秋经贸科技洽谈会,现场签约5亿元(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20个。六是建立项目动态跟踪库,每月更新项目信息、在谈项目、签约项目情况。6月15日、8月17日召开项目建设月度例会,10月5日召开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专题会,对1-9月全市工业企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镇长项目”进行联合考核验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招引落户遇到的难题,促进提高项目落地开工率。12月20日召开重点产业项目服务评估会议,对有关项目进行会商会办,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2.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摸清全市244家铸造企业底数,形成《兴化市铸造行业发展调研报告》《戴南镇铸造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等调研材料。制定“四个一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兴化市铸造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二是通过开展常态化溯源与监测、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水环境长效管护等措施,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2023年全市12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三是2023年11月底至12月初,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2022年度全市已关闭的5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开展“回头看”。56家“散乱污”企业中,54家均按分类要求整治到位,2家砂石厂经督办后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基本做到“两断三清”。目前,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4家废塑料加工企业也已整治到位。四是根据《兴化市乡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戴窑污水处理厂就地技改实现稳定运行,海南镇、昌荣镇污水分别接管至安丰厂、大垛厂处置,现已通过省级销号验收。完成2023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减量增效,乡镇污水处理厂已从23座减至14座。海南等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调整为提升泵站;大垛、城东、戴窑等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建、技改,目前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已正常运维并稳定达标,且落实相关责任制,确保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完成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销号工作,12月16日,市住建局对相关项目运维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五是积极推进“两区三园”工业污水厂建设,10月17日,明确城投公司作为安丰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实施主体,组织人员对污水处理厂进行选址、实地勘探,其他4个乡镇工业园区正在摸排调查,形成清单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六是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委第67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在陈堡、中堡、沙沟、千垛4个乡镇实施5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并落实跟踪审计单位。组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做好现有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提升至40.98%。七是建立健全“1+6+1”双禁督查工作机制,形成一个专班、六个市督查组、一个机动巡查组,形成“5125”火点处置模式,按照5分钟内预警信息传达到村,10分钟内人员到现场,20分钟内现场处置完毕,25分钟内上传处置结果的要求,形成完备的双禁处置闭环体系;指导乡镇(街道)设立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农户的包保网络,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形成“秸秆双禁、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双禁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八是2023年12月,出台《兴化市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行动计划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和宣传引导工作,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巡查管控、收集清运、应急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清田行动”。
3.关于“统筹谋划融合发展、协调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兴化市村庄规划编制补助办法》,2023年12月27日经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定《村庄规划编制目标责任书》,明确村庄规划编制主体、编制任务、时间要求。印发《关于加快上报我市已编村庄规划成果的函》,要求乡镇(街道)加快在编规划成果报批。目前我市村庄规划编制率已达70%,位列泰州市第一。二是通过初审、专家论证和省厅审查反馈情况,筛选出资质强、水平高、负责任的编制团队推荐给乡镇(街道)。11月17日制定《兴化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细则》,加强对编制单位管理,着力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三是第八批村庄规划于12月7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第九批村庄规划成果于12月中旬通过质检,备案完成的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四是初步形成了《兴化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2月新增陶庄镇南柯村南柯堡、竹泓镇尖沟村尖沟、千垛镇陈杨村陈杨等3个省特色田园乡村,数量排名全省第三、泰州第一;下发《关于开展兴化市2023年第二批农村人居环境薄弱村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年度整治提升25个人居环境薄弱村。五是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保障,及时下发专项奖补资金。8月9日,出台《关于建立兴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巡五必须”工作制度的通知》,对“三巡五必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同时将其纳入年底对乡镇(街道)的乡村振兴考核中,形成长效管护的闭环机制。六是近期拟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科学分解目标,对涉及的7个乡镇(街道)逐村制定增收办法及增收措施,督促推进2023年省、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顺利实施,定期通报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截至12月27日,全市所有行政村经营性收入均已超过30万元。七是先后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六聚焦六打造”加快农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文件,通过政策增强农村主体活力,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兴化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方案》,形成月度监测及分析预警体系,对增加农民收入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2023年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85元,增幅8.0%,列泰州市区并列第一,与泰州市平均水平差距缩小687元。八是12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会上发布了兴化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以及2024年重点企业名单、成长型企业名单、新培育规上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以及拟开工重点产业项目等清单。1-11月,不锈钢制品、绿色健康食品和装备制造业三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750.1亿元,增长3.4%。其中,不锈钢制品产业完成产值418.9亿元,增长0.4%;绿色健康食品和装备制造产业分别增长了10.3%、2.3%。九是制定领导干部挂钩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等一系列政策机制,并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上发布。策应泰州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企业“百千万”行动,12月8日组织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集中走访月”活动,通过市领导走访、涉企部门走访、乡镇园区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市工业企业实际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4.关于“不锈钢产业层级不高提档升级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5日,邀请邓锐、刘博等专家召开不锈钢转型升级发展座谈会。8月23日-26日,邀请冶金规划院专家走访部分企业,围绕特种合金新材料、不锈钢制品、铸造行业企业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9月24日-25日,赴北京召开兴化高温合金金属新材料座谈交流会,邀请中钢协不锈钢分会张志方会长、钢研总院特钢院丰涵、冶金规划院副院长肖邦国等专家学者把脉问诊;编制《兴化市戴南镇(高新区)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形成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发布《戴南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成立由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基金公司的专家学者以及重点企业代表组成的特种合金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场化运行改革成效显著。兴化高新区(沈阳)离岸创新中心正式揭牌运营,申源、亚盛、新华合金等一批重点企业正在依托中心开展政产学研深度合作。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家,新增发明专利300个,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占规上工业企业数比重上升至4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增加至6家。三是启动特种合金产业园、精密铸造产业园、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园以及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四个园区规划。盘活低效闲置土地面积639.34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亩)的106.6%。10月26日兴化市金秋经贸科技洽谈会上发布《戴南镇(高新区)关于支持特种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关于“健康食品产业规模不大附加值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开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加强对20家重点企业和19家成长型企业的培育,积极推进玛氏食品(吉得利)在港交所上市事宜。在《2023预制菜产业基地百强研究》报告中,以开发区企业为主体的预制菜产业基地位列百强榜单第25位,全省仅两个县(区)上榜。二是制定12.42平方公里的健康食品产业集聚区规划,正在研究进一步做大做强预制菜产业规划,引导企业差别化竞争,向精深加工、高附加值领域发展。12月19日,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关于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积分奖励办法》,加大健康食品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三是与中食协签订合作协议,继续合作共建“中国健康食品产业(兴化)创新基地”;与江南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健康食品离岸科技孵化创新中心;新成立健康食品招商部,重点围绕上海、山东、无锡等地区实行驻点招商,对接四川加多宝、徐福记、恒顺等知名品牌;举办中日(兴化)食品产业发展大会,邀请34家日本食品企业以及海南农垦热作产业集团、白象集团等知名食品企业实地考察。
6.关于“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度不高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244家铸造企业走访调研,逐一摸清底数,形成《兴化市铸造行业发展调研报告》《戴南镇铸造行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制定《兴化市铸造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高标准建设开发区耐热钢和热处理设备产业片区、戴南精密铸造产业片区、安丰镇铸造和新材料综合产业片区、陈堡镇高端精密铸造产业片区,明确园区选址、占地面积及发展定位。二是2023年9月,先后成立装备制造产业招商组和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装备制造产业招商组围绕长三角重点城市园区更新计划,深入挖掘寻找招商信息,集中走访2021-2023年昆山市土地征收方案中涉及的57个地块、369家企业,重点拜访凯飞机械、天合光能、九洲新能源、宏达铸造、天道精密机械、锡海铸造、弘铭铸业、骏腾方湖、合金铸业等装备制造企业。收集招商信息5条,新注册企业1家。
7.关于“全口径债务增速较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规范国有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意见》,对《兴化市市属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对市属企业融资管理制度进行核查备案。二是省委巡视以来,市委市政府听取融资情况汇报5次,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备案。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提高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8.关于“债务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规范国有企业融资监督管理意见》《加强国有企业发债管理的实施办法》,鼓励企业优先向银行融资,选择A类券商为主承销商,优化债务期限,控制非标融资产品。二是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低成本的银行产品置换高成本的非标产品,降低非标存量。
9.关于“偿债能力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兴化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国企班子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备领导班子成员13人,挂职4人,党青人才5人。制定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国投公司和交投公司融合发展,推动国有资产向产业发展等领域集中;城投公司以城市建设运营为重点,协同推进智慧城市、供水污水一体化发展等项目建设;文旅公司锚定企业上市等目标,召开实体化发展座谈会、银企对接会、实体化转型推进暨集中培训会,建立国企投资项目清单,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发展。二是形成《兴化市市属企业高质量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初稿,推动考核制度出台并对企业经营业绩、实体化转型等进行考核;从全市择优选拔210人组建44个实体化项目专班,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谋划发展方向,论证资金平衡方案,推动项目进展,确保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实施。
10.关于“资产质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兴化市市属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实体化项目专班,对原有的低效、不良资产加大盘活力度,逐步提高资产质量。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认证事项的通知》《市国资办关于建立市属企业重大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双重论证”制度的通知》,促进投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升,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质效;出台《关于市国资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的意见》《关于市国资委议事的工作规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项目、金融资产投资进行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决策程序。2023年国企新增投资备案项目3个,全部为优质资产。
11.关于“重大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级重大项目申报条件,梳理7个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其中6个项目已向省重大办申报,高新区12亿元的金桥高端焊材智能化工厂项目、10.2亿元新华合金核电军工用特种合金管板深加工项目、10亿元的星火特钢高端电磁阀项目、开发区10.6亿元的保利澳瑞凯专用车辆项目等被纳入2024年省级重大项目。二是对未达到协议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4个产业项目,2023年11月29日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帮助分析问题症结,协调解决发展难题,研究制定全面履行投资协议的计划。
12.关于“农业大而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申报国家优质农产品基地。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成功经验,形成调研报告,研究调整园区建设规划区域及功能布局。建立完善三级农业龙头企业储备库,积极组织申报泰州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增泰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3家。二是加大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力度,建立完善重点乡镇(街道)培育库,指导督促戴窑镇、沙沟镇等现有产业强镇加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其他重点乡镇,目前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情况调度和泰州市级评审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5412家稻谷、大米、河蟹企业已纳入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加大我市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暨2023兴化大闸蟹开捕节活动,兴化大闸蟹品牌价值达到313.36亿元,位居全国第一;参加2023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举办千垛百味•兴化大闸蟹(澳门江苏周)推介活动;举办“水韵苏米”稻米文化节,发布“水韵苏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织本市国家级龙头企业参加“淮味千年”杯2023江苏最美绿色优质农产品(大米)企业评选活动,我市光明天成米业有限公司获得江苏最美绿色优质农产品(大米)企业奖。四是2023年12月25日,召开文旅融合发展专题会议,系统谋划2024年文旅项目和四季文旅活动。组织编制《江苏省兴化乌巾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2-2035)》,明确乌巾荡景区与千垛景区的不同定位,避免同质化,制定文旅实体化发展项目清单共6大类15项,其中陈堡草荡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一期、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工程已完成可研论证,并明确专班人员和年度实施计划。五是制定兴化市2024年“四季花海”文旅活动方案,谋划搭建春节期间旅游文创系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销售场景,布置“兴好有礼”文创店,全面展销兴化特色美食,增强“留客消费”吸引力。通过举办首届“多彩兴化暖冬”旅游季、全国摄影展等文旅节庆活动,以及在山东、河北、河南、苏州等重点传统市场举行专场推荐会,持续扩大兴化垛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影响力,央媒、人民网、新华社、江苏卫视等媒体频繁聚焦兴化千垛菜花、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景区,抖音千垛菜花、品蟹赏菊等IP持续火热。六是加强农业特色资源挖掘利用,委托上海海洋大学对“三湖三荡”进行本底调查,研究盘活湖荡水面资源的方法路径。赴姜堰、扬州、徐州等地考察学习“农业+旅游”融合业态,积极试点大纵湖大水面养殖项目,在“保水渔业”的基础上,打造大纵湖生态放流、旅游休闲示范基地。建立与中国水科院淡水鱼中心合作机制,成立混改公司、建立标准化养殖基地,正在推进兴化大闸蟹育繁推一体化工作。策划春节年货大礼包特色优势农副产品销售方案,扩大兴化大闸蟹等特色品牌影响力。
13.关于“开发区示范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开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制定《开发区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积分奖励办法(试行)》《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发区鼓励孵化增业项目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鼓励特色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办法通知,2023年荣获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预计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亿元,占全市16.5%,占比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亿元,占全市超过12%,占比增长0.75%。二是12月27日,召开开发区低效工业企业连片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低效工业企业连片征收(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精确排摸存量工业用地现状,建立开发区工业用地信息库和电子地图,为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提供数据支撑。引导企业通过增资扩产、嫁接重组、连片征收等多种模式进行盘活,推动亩均税收持续提升。2023年,完成盘活(提升)低效闲置工业用地777.2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55.4%;完成低端低效退出企业20家。预计市交年度目标任务占地面积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幅18%。
14.关于“营商环境不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组织“回头看”,梳理排查未进驻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个部门的43个事项整改进驻到位。二是目前我市仅存两个部门自建系统平台,根据泰州市“一市一平台”工作方案,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苏小登”系统已与泰州系统融合,统一使用泰州系统办理业务;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已制定与泰州市级平台的接入方案,正按方案流程接入泰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三是成立价格调研组,对兴化周边地区电商快递价格进行专题调研;成立快递案件专案组,对涉嫌不规范的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完善相关证据;协助泰州市市监局对快递企业实施行政处罚;调研了解兴化部分电商企业快递价格情况,田园主义和佳隆食品反映快递价格有明显下调,定价机制相对合理。四是引入国有资本推动建立快递共配仓,按照国资股权收购程序,市国资委会议已经通过收购韵达快递决定;目前正开展快递企业智能化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委托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成立监测和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组,开展营商环境监测与优化。通过走访调研,排查出10个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落实专人负责,对问题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办,截至目前已解决9个问题。2023年12月15日,出台《兴化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闭环处理实施办法》,构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交办处理-反馈汇总”的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起草《兴化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六是2023年10月,先后出台《兴化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兴化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星级评价考核办法》《兴化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办法》,成立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涉审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目前已入驻430家,通过中介超市发布867项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我市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规定,每月汇总编发全市行政执法情况专报,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9个重点执法部门涉企处罚金额同比下降79.05%。七是深入落实《优化企业服务若干措施》,全面梳理国家、省、泰州市和本级惠企政策,编印《国家级、江苏省级惠企政策汇编(2023)》《兴化市惠企政策汇编(2023版)》;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开展惠企政策专题宣讲活动,累计发放政策汇编1500余册;12月8日,印发《关于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企业(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集中走访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覆盖全市3787家企业,对收集到的625条问题清单式推进跟踪管理,办结377条;构建涉企服务单位部门挂钩规上企业机制,提高“企呼我应”服务效率。
15.关于“项目招引重数量轻质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2日,印发《关于选派干部到招商引资一线工作的通知》,挑选专业化人才,组建6个产业招商组,提升项目招引源头把关能力。出台《兴化市专职产业招商人员管理办法》《兴化市专职产业招商人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引导激励招商人员招引大项目、好项目。12月8日,印发《关于成立兴化市项目招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设一办九专班,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招引推进过程中的难题,并建立一支覆盖全市26个乡镇(街道)、24个职能部门的帮办代办队伍。二是梳理2024年141个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排定项目推进节点,落实项目推进责任人,加强对接协调、做好审批手续服务。建立重点产业项目服务月度评估机制,及时会商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做好重点项目全周期跟进、协调、督办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开工前各环节手续办理。
16.关于“土地集约利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7日,组织召开全市低效闲置用地整改工作布置会议,逐宗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路径、完成时间。涉及整改任务的8个镇街、单位已制定“一宗一策”整改处置方案,其中拟收回二次出让6宗、企业追加投资11宗、直接转让1宗、调整生态管控区1宗。二是组建由自规局牵头,商务局、税务局、工信局参与的低效闲置盘活利用考核认定专班,制定盘活利用认定标准。截至目前,已完成284.34亩低效闲置用地盘活认定。健马动物食品项目131.29亩中65亩已挂牌出让给保利澳瑞凯项目,正在办理建设手续,剩余土地正在招引洽谈项目。一信科技地块149.44亩,文旅公司拟与京东物流合作,充分利用原一信科技园区一字楼、回字楼等,围绕农产品分级加工、电子商务、产品展示等做好改造,打造以冷链仓储、物流快递为一体的冷链物流产业园。三是2023年11月,修改完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模板,要求新上工业挂牌项目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从11月开始统一我市工业用地挂牌申请要求,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开票销售、亩均税收在挂牌出让公告中公示,从源头上杜绝低效用地。
17.关于“违规奖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市级涉企奖补政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修订和完善各类涉企奖补制度,确保制度合法合规。修订《兴化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兴化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开发区已与相关企业重新洽谈、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加强投资监管。二是完善有关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并于12月19日经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规范项目奖补措施。
18.关于“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起草《关于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从科学编排建设计划、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健全项目建设监管机制等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行了优化。明确将财政概算评估作为履行招投标程序、办理发包手续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招标后对施工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监管,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的,承包方不得实施进场施工。二是2023年12月26日,各项目单位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348个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290个项目、未进行财政概算评审的206个项目进行“回头看”,查找未办理原因,分类进行汇总。12月27日,针对前期未办理手续的相关问题,商议补办措施,梳理相关手续办理的文件和规定,形成明晰的办理流程,为各项目单位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三是按照《洋汊荡一期范围管控实施方案》,由水上森林公司具体负责管控工作。2023年10月,《洋汊荡管控和发展生态保水渔业的方案》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探索大水面生态水产品精深加工;组织洋汊荡项目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方案设计,策划菜花节沉浸式夜游实景剧演出。加强洋汊荡生态管控,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指导放流苗种采购、合法捕捞,加强监管执法;市公安局加强执法保障;属地乡镇负责矛盾协调、宣传引导,组建渔民合作社、捕捞队等。
19.关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申报财政性资金的储备项目,汇总形成初步计划表,联合审查组结合工作职能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形成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后,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依据。2023年10月12日,联合审查组对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初审,剔除资金未落实的项目3个、投资计划重复的项目1个,11月20日第三批政府投资计划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二是严家幼儿园已重新选址并完成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出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及人员管理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前先由所属乡镇(街道)出具“净地”证明,同时进行土壤检测,后续新建项目未发生此类情况。三是11月4日,城投公司制定租售并举的盘活方案,目前购买的国际商城735间商铺已累计对外销售58间,原承租的192间商铺到期后继续续租,剩余的485间商铺正在进行对外招租、销售和置换准备。目前,正邀请第三方营销团队现场调研,及时制定出台业态补足方案,开展其他业态的招商工作,尽快盘活闲置资产。
20.关于“规避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印发《直接发包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市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五个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关于加强直接发包项目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的直接发包项目进行抽查,被抽查的51个项目总体看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但部分单位的内控管理还存在意向方案编制不规范、内部合法性审查不严格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共发出检查反馈意见6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规范相关建设单位的直接发包活动。二是加强直接发包项目的闭环管理,开发直接发包登记“掌上通办”系统,12月13日该系统建成并正式使用,现已完成登记直接发包项目27个,并全部即时推送公示,保证直接发包活动的公开度、透明度。2024年1月,建成直接发包项目数据监测和预警子系统,从限额标准、项目类似雷同分析、服务时限等方面实现对直接发包项目的监测和风险预警,通过数字化管理保障直接发包活动的规范高效进行。三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工程立项审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12月9日,开展招投标政策法规业务讲座。EPC项目按照《江苏省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实施。四是11月7日,与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洽商南官河生态航道(一期)工程建设事项,经协商取消该项目建设,并于12月1日函复确认。12月26日,召开开发区基础教育南官河生态航道(一期)方案论证会,与会专家组提出原方案已不符合现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需进行优化调整,待方案优化完善后,重新组织招标实施。
21.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已完工项目及时编报竣工决算,目前已编制竣工决算报告52份。2023年1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和竣工决算管理的通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兴化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管理、竣工结算全过程造价控制。针对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大的问题,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监管,采取变更预审和工程变更专家评审等方式,前移较大变更审查关口,规范工程变更行为。
22.关于“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市委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市委书记对四套班子成员以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11月21日,市委举办“亲语连廉”清风讲堂,四套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干部以及部分领导干部家属参加,教育引导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先后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委书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日常教育提醒,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二是7月7日,兴化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点评,并就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提升监督质效提出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
23.关于“‘一岗双责’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市委制发《关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和加强廉政谈话运用的通知》,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和督查推进。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下级“一把手”、重点岗位负责人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二是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24.关于“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督促下级党组织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性任务、个性任务清单,定期梳理负面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开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查,由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对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邀请泰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田春荣以《在新征程上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题作专题辅导。拍摄专题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并组织集中观看,对近年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问责,对基层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严肃问责。
25.关于“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浅表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打造“纪巡审+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围绕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园区投融资等领域加强跟进监督。针对政治监督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督促问题整改、堵塞制度漏洞,让监督走在风险前面。二是按照中央、省纪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医药领域专项治理和监督。按照泰州市纪委工作部署,建立“5+N”模式系统推进“清风行动”,围绕营商环境、财经纪律、债务融资、工程建设、社会救助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加强长效监管。
26.关于“执纪办案靶向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用好“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中案”“连环案”。在乡村振兴领域,查处市农业服务中心耕保科3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问题。在民生保障领域,查处市公墓管理处4人贪污挪用公款问题。在投融资领域,重点查处了兴化经发公司原总经理吴某某收受贿赂,违规帮助他人开展融资业务,致“三无”中介机构非法获取大额资金问题。二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围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9份,推动建章立制15项,邀请分管市领导参加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纪检监察建议送达会、整改推进会,督促被建议单位全面检视整治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政法、交通、住建、金融等领域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0批次4600余人次参观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分6批组织13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作《坚决向风腐亮剑》等3部警示教育片,编印全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7.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农业农村局对资源发包期限超十年等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乡镇(街道)下发交办单,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下发《关于对兴化市村级集体资源情况进一步清理整治的通知》,在全市面上组织“回头看”,推动各乡镇(街道)全面举一反三,深入排查“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是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乡村振兴专项治理重点,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28.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机关、镇街80后正科、90后副科后备干部库,机关90后正股、92后副股及镇街92后正股、94后副股培养使用库和全市95后高层次青年人才源头信息库。围绕选育管用建立干部工作相关职能科室信息联动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才库分析、研判、运用力度,提高年轻干部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力度,2024年公务员计划招录城建规划、园区管理、金融管理相关专业47人,占招录计划52.2%;2024年党政青年人才拟选聘园区建设、金融管理和城建规划相关专业21人,占招录计划65.6%。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和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为遵循,分条线分领域开展专业训练,举办全市招商一线人员专题培训班、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推进集中培训会,累计培训370人次。实施年轻干部“四个一线”培养锻炼工作,择优选派一批年轻干部赴招商引资、国企发展、民生服务、基层村居等一线摔打磨炼。通过单位推荐、综合比选、组织点调等方式,目前已选派23名到招商引资一线、16名到民生服务一线、18名到国企发展一线。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全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选用相关文件规定,任职不满3年乡镇党政正职调整的,均按照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经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29.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掌握了解市管干部队伍职级使用情况,梳理形成市管干部职级库。加大职级晋升力度,充分发挥职级晋升鼓励激励作用。二是优化职级晋升口径,拟对工作实绩突出、高质量考核指标排名靠前的,在招商引资、国企发展、民生服务、基层村居等“四个一线”工作表现好的,临近转岗(退休)工作热情不减、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干部,优先考虑晋升职级,充分发挥职级晋升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敢为作用。三是2023年11月市委组织部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分类分批对全市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式考察,与基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精神状态和现实表现,帮助基层干部纾困解忧,引导干部扎根基层、实干担当。四是研究制定推动市管干部能上能下措施,通过定期研判分类管理、细化整改定期考核、整改不力组织处理、关心关爱提振状态、实绩突出“不翻旧账”等硬招子,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干事氛围。五是制定“四敢先锋奖”和“躺平警示牌”认定办法,激励干部扎根基层、争先敢为。实施年轻干部“四个一线”培养锻炼工作,择优选派57名年轻干部赴招商引资、国企发展、民生服务、基层村居等一线摔打磨炼。
3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1月18日、8月18日、12月1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意识形态工作。
31.关于“宗教领域风险防范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4年下半年举办的全市民宗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专题班次,把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和宗教基本知识纳入培训计划。结合党员冬训工作,印发《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手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及宗教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2023年11月9日,以中共兴化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兴化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渗透蔓延情况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全市合法宗教基本情况数据,形成了一镇一表。12月4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回头看”,及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做到常态长效。
32.关于“舆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举办全市新闻(网络)发言人培训班,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33.关于“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城区教师招聘和选调力度,2023年安排140名新教师在城区工作,安排乡镇学校8名教师在城区交流;面向乡镇学校公开选调、支教返回、任职等到城区学校101人,制定全市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拟安排城区学校岗位176人。二是加快城区新建小学建设进度,三所城区在建小学中,沧浪小学、上官河小学已竣工验收,施耐庵小学预计于2024年4月竣工交付,投用后将有力缓解小学超班额问题。三是优化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布局,2023年12月13日下发《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二院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改造,同时落实市妇保院对口支援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配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力量。四是加强村医专业人才培养,2023年有7名定向生计划纳入村医管理,新聘用乡村医生25名。
34.关于“民生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安置房配套项目建设进度,17处延期交付的小区,已经交付11处。加强矛盾协调和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张皮安置房、北樊安置房、东五里二期安置房3个小区建设;研究落实小戚二期、通裕纺织厂和葛家三期安置房3个小区安置方案。二是加快推进施耐庵中小学校建设,及时化解矛盾,施耐庵初中已于2023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施耐庵小学已完成全部基建和室内装饰,正在进行室外装饰和操场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开发区2022年度未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其中2个民生实事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正着手验收;因土地、资金、规划调整暂搁置的3个民生实事项目将召开论证会,与议政代表做好沟通说明。
35.关于“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相关规范和法规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时”制度的通知》初稿,近期正式出台,明确对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审查时同步审查安防设施设计。二是对全市83公里临水路段逐路段开展细致勘察,形成现场调查清单,对其中安全风险较大的约10公里道路安防设施已开展招投标,并落实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剩余路段安全设施和兴东镇城塔线破损塌陷路段维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大“三类场所”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巡视发现的30处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闭环整改到位。定期对“三类场所”进行督查抽查,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四是全面排查我市“厂中厂”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出租单位291家,承租单位805家,“一租五”企业43家,明确出租、承租、属地、部门的安全责任;出台“八个一”最低工作要求和整治验收标准,2023年10-11月持续对“厂中厂”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67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4项。全市现有的1529家“三合一”场所已全部明确属地消防监管机构、消防监管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和市消防救援大队挂钩联系人。五是完成府东花园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改,两套群租房内现实际居住32人(含2户房主4人),并录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更换足量灭火器,改造扩大逃生窗,清理消防通道。注重举一反三,通过集中整治和常态化联合检查行动,目前全市群租房底数23家,各类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六是成立涉炉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专班,推动全市276家中频炉企业全面建立炉料分选和炉衬管理制度,风险最大的19家5吨以上中频炉企业每日开炉前主动将炉衬使用维护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备。2023年10月,对全市1吨以上中频炉企业开展抽查,未发现企业炉料存在潮湿和密闭容器问题以及炉衬“超期服役”现象。七是督促新垛一禾机械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潮湿料”问题已整改到位;2023年11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该企业存在炉料分选记录不规范等相关安全问题。
36.关于“化解基层矛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小区环境“微”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部门包保工作,对小区全面排查清理卫生死角,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对损坏的公共设施组织修理。二是摸底调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情况,我市现有小区263个,其中有物管小区154个,无物管小区109个,目前,正着手制定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实施方案,为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夯实基础。三是落实物业管理“红黑榜”考核制度,2023年度已向社会公布4个“红榜”小区,14个“黑榜”小区。同时将黑榜小区上报泰州市住建局列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用积分平台扣除相应积分,通过“红黑榜”考核有效提升了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7.关于“‘12345’工单办理推诿扯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12345”工单分析研判小组,加强对工单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所有工单提交答复都由承办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核。话务员对所有工单进行人工回访,对部门二次答复回访不满意工单全部提交至“12345”工单分析研判小组,由研判小组综合研判,逐件跟踪处理。对于疑难问题,全部纳入“12345”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周报、月报、专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工单办理情况,工单反复流转、敷衍回复、真实满意率低等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对2022年月度单办理超时率50%以上的16个镇街、部门,逐一督导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部门均已提交问题情况说明及整改报告,工单办理超期数量下降明显。将“12345”热线工单办理纳入高质量考核,每月对及时率和满意率较低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提高办理质效。
38.关于“为基层减负形多实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中旬,印发《关于各乡镇(街道)上报基层减负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共形成自查报告28份,收集整理共性问题3条。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减负,减少“文山会海”的通知》,定期组织“回头看”,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当前正在统计全市2023年全年的会议开展情况,切实找准问题,全面精简会议流程。二是制定并执行《2023年兴化市文件、会议和活动计划》。当前正在统计全市2023年全年的发文情况,并将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发文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保文件数量同比明显下降。
39.关于“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市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工作。2023年11月9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研究整改工作方案,12月1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市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巡视整改工作精神。11月10日,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和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主动查摆认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八个整改专项小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整改措施,多次召开过堂会,加强督查推进。11月30日,省纪委十室反馈整改方案审核意见后,兴化市委逐一对照检查,认真修改完善整改措施。12月21日、26日分别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督查推进会,进一步压实牵头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40.关于“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兴化市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城市建设发展,精细化管理各类城建项目。出台《兴化市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从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民主的城建项目决策监督和协调推进机制。2023年4次召开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共研究解决33个涉及城市建设的年度计划、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以及城建重要技术指标、重大节点方案、重大项目选址、征收项目启动、重大项目前期等议题。二是2023年5月和11月,市行业监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月5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直接发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发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发包内控管理。12月28日制定《兴化市建设工程交易现场见证服务规范》,明确见证服务的标准及方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三是根据《关于兴化市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纪要》,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监督管理由市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出台《兴化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城市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2个二类变更及1个三类变更,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印发《关于<兴化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文件解读的通知》,对文件有关重要条款进行再提醒,并就有关条款进行解读。
41.关于“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力度,截至目前,2021年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240件信访件、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6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对未办结的2021年省专项督察兴化、2022年省督察泰州交办的6个反馈问题,正按计划进行销号工作。二是2023年8月18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出台《兴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各方力量,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兴化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对标高质量发展需要、对表人民群众期盼,整改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一些难点问题还需要集中攻坚、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兴化市委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奋力创造“走在前、做示范”的过硬业绩,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党的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以更高站位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部署,结合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泰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兴化一贯到底、高效落地。
二是以更实举措抓好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巡视要求和整改方案,坚持主动改、全面改、深入改、彻底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在限定时间内尽早保质保量完成;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明确的分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切实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见不到实效不松手”。
三是以更优机制推动整改成效巩固深化。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决心和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又制定“长久立”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普遍性、系统性、倾向性难题,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建立一批制度、提升一个领域的效果,真正把问题整改的成效体现到自我完善、堵塞漏洞、提高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加强日常监督和精准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是以更强担当促进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以及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泰州市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兴企、强镇、惠民”为目标,以产业提升、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城市更新为重点,以社会治理、国企发展、队伍建设为支撑,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化新实践的过硬成果,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3-82532899;邮政信箱:兴化市昭阳街道五里东路88-104号道路运政大楼5楼。
中共兴化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