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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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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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级债务化解突击月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19-08-2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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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19日兴化市政府办印发《全市村级债务化解突击月行动方案》(兴政办发〔2019〕8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行动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本《行动方案》的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化解村级债务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省委巡视工作问题整改清单提出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要求,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村级债务二年行动计划。但对照当前村级债务化解完成情况,总体未达序时进度,个别乡镇债务不减反增。决定于2019年6月20日—7月20日开展村级债务化解突击月行动。

       二、目标任务。从2018年起,全市每年化解村级债务1.55亿元,其中:有息债务4800万元。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市力争化解村级债务3.1亿元,其中:化解有息债务9600万元。2019年6月20日—7月20日,各乡镇村级债务序时任务完成率达60%以上。

         三、制订依据。各乡镇村具体目标任务测算以全市61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村级财务年报总收入平均数为依据,参照国际债务控制率标准测算,按村级综合财力(三年总收入平均数)的80%作为村级总债务控制标准,超出部分列入化解计划。

       四、方法措施。2017年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债务为各乡镇的锁定债务,利用突击月行动,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资产性收入,规范“三资”管理,并对村级水费、资源管理服务费开展征收工作;通过“还、收、捐、抵、包”等措施清收陈欠往来偿还债务;通过“减、销、核、转、停”等措施,核销长期无人问津挂账债务多措并举,通过规范会计科目运用,正确会计核算严防虚假债务;有效化解村级债务。

 

相关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级债务化解突击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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